Friday, August 14, 2020

《論語別裁》大光明與復禮

《論語別裁》大光明與復禮

南懷瑾講述

提到文天祥遇到異人傳授大光明法的詩。座中有人問起原詩和關於大光明法的大概內容。所以我們這裡暫時擱下《論語》,談一下這個問題。
遇靈陽子談道贈以詩:
昔我愛泉名,長揖離公卿。
結屋青山下,咫尺蓬與瀛。
至人不可見,世塵忽相纓。
業風吹浩劫,蝸角爭浮名。
偶逢大呂翁,如有宿世盟。
相從語寥廓,俯仰萬念輕。
天地不知老,日月交其精。
人一陰陽性,本來自長生。
指點虛無間,引我歸員明。
一針透頂門,道骨由天成。
我如一逆旅,久欲躡峙行。
聞師此妙絕,遽廬復何情。
歲祝犁單閼,月赤奮若,日焉逢涒灘,遇異人指示以大光明正法,於是死生脫然若遺矣。作五言八句:
誰知真患難,忽悟大光明,
日出雲俱靜,風消水自平。
功名幾滅性,忠孝大勞生。
天下惟豪傑,神仙立地成。
這兩首詩是文天祥陷落在元軍之手,解送到北京的路上作的,在他的遺集中,記載他沿途作了幾十首詩,都是他的感觸。我們從他的詩和有關的著作,以及元朝的歷史記載等資料互相參閱,可以看出,雖然他是一個俘虜,但當時各方面對他都很客氣,乃至敵方看守的士兵都對他肅然起敬。
說到這裡,我們有一個感想,做一個徹底的正派人,他的正氣的確可以感動人。當時,元朝是有許多部隊押解他的,可是對外宣稱是保護他,一路對他也很客氣。經過家鄉時,他曾經服過毒,希望能死在自己的家鄉,結果沒有成功。這一點上,他的心境當然非常痛苦。
在這中間,他碰到過兩個怪人,一個是道家的,就是上面第一首詩的靈陽子。這個道人來傳他的道,也是和大家一樣,知道他是忠臣,一定要為國犧牲。於是傳給他生命的真諦,了生脫死的大義以及死得舒服的方法。希望他能堅貞守節,至死不變。當時敵人對他很敬重,派人監護他,只要不讓他逃走就是,所以這些人有機會接近他。靈陽子傳道以後,兩人要分手了,於是送了一首詩。
第二首詩的題目:「歲:祝犁單閼;月:赤奮若;日:焉逢涒灘。」這些是中國上古文化,年、月、日的記載代號。第一個「歲:祝犁單閼」就是己卯年。己為祝犁,卯為單閼。
「月:赤奮若」赤奮若是丑月。子月是每年陰曆的十一月,丑月則是十二月。「日:焉逢涒灘」這個「焉逢」是甲,「涒灘」是申,就是甲申日那一天。他別的事情都寫得很明顯,為什麼對這個年、月、日用中國上古文化的用詞來記載?這是他對這一套中國的神秘學(現代語的名稱,西方人對道家、佛家或其他古老的修煉功夫的學問,叫做神秘學。)已經很有心得,所以對年、月、日的記載,用中國上古神秘學的記載法。
他在這一天遇到異人。異人的觀念,如小說上的奇人,奇人、異人或怪人,都是指與平常不同的人,就是所謂有道的人。指示他大光明法。用「指示」兩個字,是他寫得很客氣,可見他對於傳道給他的這個人,非常恭敬。
他自己說:「於是死生脫然若遺矣」,到了這個時候,對於生也好,死也好,好像解脫了。本來一個釦子扣住了,現在生死完全看開,不在乎了,好像拋開了,丟掉了生死的念頭。即使明天要殺頭,也覺得沒有關係,好像對一件舊衣服一樣,穿夠了把它丟掉算了。他就有這樣一種胸襟,修養是很高的。
於是他用五言八句,作了這首詩。詩的本文就很容易懂:「誰知真患難,忽悟大光明。」這個時候是真正在患難中,命在旦夕之間,忽然悟到大光明的正法。「日出雲俱靜,風消水自平。」這是描寫修大光明法所得那個境界,這個時候他的胸襟是豁然開朗的,是所謂危險艱難一無可畏之處了。
「功名幾滅性,忠孝大勞生。」這是他悟道的話。佛家的觀念,人生功名富貴,在人道上看起來是非常的榮耀;在佛道形而上學的立場來看,功名富貴,人世間一切,都是桎梏,妨礙了本性,毀滅了本性的清淨光明,就好比風雲雷雨,遮障了晴空。
人生等等一切事業都是勞生,「勞生」也是佛學裡的名稱,人生忙忙碌碌一輩子,這就叫「勞生」。中國道家、佛家始終有個觀念,所謂成仙成佛,都是出於大忠大孝的人。人道的基礎穩固了,學佛學道就很容易。文天祥這兩句詩「天下惟豪傑,神仙立地成。」就是這個意思,這時他的心境非常愉快了。上面提到文天祥之所以能夠在生死之間,完全脫然若遺的原因,得力在大光明法。根據他自己的文章來說,在這個時候,對成仁的意志,更加確定,不再動搖了。
至於什麼叫大光明法?這是麻煩的問題,是很麻煩、很麻煩的事。大光明法就是佛家一種修煉的方法。我們前面說到「克己復禮,天下歸仁。」如拿佛家的道理來講,也可以說與佛家的大光明法絕對連帶的。現在我們推開《論語》不講,我們是現代人,只好從現代人的觀念來講。
剛才提到「勞生」,無論如何,人一生都是忙忙碌碌,就是勞生。道家的文學還有個名詞叫作「浮生」,大家都讀過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園序》,其中「浮生若夢,為歡幾何?」這個「浮生」的觀念與名詞是由道家來的,和「勞生」是同樣的意思,人為什麼感覺到生命是勞苦的?不管貧富,天天努力爭取、忙碌的對象,最終都不能真正的佔有。一個富人,了不起每天進帳有一千多萬,不過搬來搬去,也不是他的。所以物質世界的東西,必定不是我之「所有」,只是我暫時之「所屬」。與我有連帶關係,而不是我能佔有,誰都佔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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