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別裁》法律不外人情
南懷瑾講述
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孟家找曾子的學生陽膚做士師,勉強比方,士師約等於現在的司法行政部長,但權還更大,可以直接處理執行的官。陽膚上任前向老師曾子請教,徵求意見。
曾子就告訴他說,上面領導的人,(古代帝王政治是說上面領導的人,現在可以說是整個的歷史時代)失其道,社會文化沒有上軌道,一個亂的時代,因為時代亂了,民心也散亂了,沒有中心思想,沒有中心信仰,也沒有真感情,這情形已很久了。
(自春秋開始到曾子這個時代,已經亂了三百多年,比我們現在還可憐,所以我們的歷史是多災多難的歷史,中華民族文化會這樣深厚,也正因為歷史在多災多難中渡過的。知識分子在多災多難中,把政治的、人生的、社會歷史的經驗累積起來,流傳給我們。這便是歷史文化的精神。)
「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這是曾子對法治的觀點,他認為應該把社會的實際情形與法治配合起來,這是執法人員應該具有的態度,判案的人,要深深了解人的內情,犯罪的動機究竟在哪裡?有許多是社會問題促成人去犯罪,所以在這樣的時代,辦案的時候,對犯罪的人,應該別有一種憐憫悲痛的心情,因為大家都是我們的同胞,我們的老百姓,為什麼這人會犯罪?這是我們的責任。
所以只有無比的悲痛和憐憫,沒有什麼功績可喜的,更不要認為辦了一個大案,自己有功了而高興。如果社會上永遠不發生罪案,那有多好呢?所以古代的士大夫,對於社會風氣壞了,每人都有自己應該負責任的感覺。
上面幾段,用曾子的話說明學問外用的道理。下面便提到子贡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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