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無名氏
當時英俊瀟灑,加上年少得志,事業遂順,犯下諸多淫邪罪業:玩弄純真少女的感情、和3個有夫之婦有染(雖然是她們勾引我,但我卻沒有抵擋住誘惑)、曾經讓6個女友墮過胎、嫖妓等等。
哎!回首當年,真恨自己就是個畜生。
後來,慢慢到了快30歲時,想收心找個好女孩結婚了。
結果,從29-35歲,連續談了3次戀愛,都是被人拋棄玩弄,而我卻每次都是付出了無比真心。
不但心靈受到嚴重創傷,事業也江河日下。遭到了嚴重的果報!
今年我36了,而我身邊當年那些老實的同學,早已結婚生子,家庭幸福,事業穩定。感嘆自己28歲以前的種種罪業,幡然悔悟,靜心修佛,每日持誦《地藏經》、《金剛經》等,而且廣做善事,樂善好施。
我想,我這世的罪業太深了。婚姻,我已經完全不抱希望,因為我年輕時把那些好的福報都揮霍掉了。事業,盡力而為,供養父母盡到孝道,問心無愧就心。
淫邪的果報,豈不痛哉?望各位佛友以我為戒!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