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貪欲偷腥惹罪愆 不守婦道罪滔天
閰王公正判刑責 哀叫受苦喊愁年
【聖示】
今天要帶罪魂上堂審判。現今社會物質享受已達極點,使得人心趨向貪欲之望,道德淪落,祇貪圖眼前一切,致使罪業如山,讓一些有心辦道之士尤感乏力。故上天慈憫,特降寶書,將地府淫報之案例,精選吐露,盡洩無遺,希望有緣之士目睹此書能改正向善,天必護佑加惠也。命黑白將軍將男女罪魂押上公堂。
黑白二將曰:遵命。罪魂己帶到,請大王發落。
冥王曰:命男女罪魂述說在世之一切罪業,以供著書,使世人驚覺改過。女魂先說。
女魂曰:我姓張、家住花蓮,乃一原住民胞。二十歲就結婚,嫁夫呂姓、遷居臺北,家境還算富有。婚後本來很幸福美滿,又生下兩女,物質享用不缺。到了三十幾歲正當壯年之時,夫因屢年經商應酬,又加上酒色過度,逐漸不能人道,我因需求量增加常覺無聊,便常到朋友家打牌。結果認識了一位英俊少年,就這樣跟他暗渡陳倉,常夜不歸宿,棄兒女於不顧,丈夫又無可奈何,祇好忍氣吞聲。最後我漸漸大膽,一個接著一個。
夫君把我的金錢來源壟斷,使我到處借貸,因金錢短缺又經友人唆使,到一家西餐應當臨時娼妓,當時心裡想反正既可享樂,又可賺錢,何樂而不為呢?誰知道最後得了子宮癌,不治死亡。現在我已說出在世所為,請大王從輕發落。地獄是很苦的,祇怕小女子經不起。
男魂曰:我姓呂、娶妻張氏。祇因祖先沒積德才娶妻不賢,敗壞倫常,使祖宗蒙羞九泉。我因縱慾過度,又加應酬喝酒過度,三十六歲就已不能人道了,這皆是我前世所做的業障報應。我前世乃一文人,經常寫文章。有一次心血來潮,不意間窺見一位小姐在洗澡,就把此境藉筆一展文華,結果出了一本淫書,使世人見書想入非非,以致禍傳千年才得此生之報應。但是張氏婦人行為過份,使祖宗蒙羞,請大王從重刑罰以消此怨氣也。
冥王曰:張氏刁婦在世行為不檢還敢求饒,為何在世享樂造罪之時,不三思而行呢?先判入蛇鼠地獄受刑十二年。再說呂姓罪魂你造淫書,使世人走上黑暗之路,犯淫連連,罪惡不淺,若此書不毀,你將永無出期,祇有暗中期許子孫助印戒淫書籍,才能消你因果也。吾念你己受苦多時,又有悔改之意,讓你投胎轉為貧身,造功補過。今夜著書到此,押罪魂回府。
●天律聖典,治罪條例:
背夫敗節,戀姦嫉夫,不敬其夫之罪。削其壽祿,註凶死籍,以異禍凶死報。入鑊湯獄。轉世母犬母豬。
專攻邪說,著為偽書,如小說、小傳、淫詞、艷曲、情史,一切說談悖謬之書。無益身心,敗亂心志,障礙經書之類,作為無益之罪。削其壽祿,註滅門籍,以凶殃譴罰滅門絕嗣報。入鑊湯、屠割諸獄,盡治其罪,復入鐵圍,歷劫五千劫,懺悔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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