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22講 義利之辨
南懷瑾講述
把上面一些正反的史料講過了,現在我們再來研討《孟子》本節的重點。首先要瞭解,孟夫子生當戰國時期,而且也遠遊過各國,難道他真的是那麼迂闊不懂現勢嗎?難道他對鄒衍,甚至如當時風尚遊說之士們縱橫捭闔的作風,一點都不會嗎?
我們的答案可以肯定地說:不是的。他對那些只圖個人進身之階的作法,和博取本身功名富貴的辦法,完全懂得。他之所以不肯那樣作,實在是「非不能也,是不為也。」而且可以加重語氣地說:是不屑於那樣作。為什麼呢?因為他是抱著古聖先賢的淑世之道,尤其拳拳服膺孔子的仁道主義,完全從濟世救人的宗旨出發。他希望在那個只講霸術、爭權奪利的時代中,找出一個真肯實行王道仁政,以濟世為目的的領導人物,促使他齊家、治國而平天下。
所以他針對梁惠王的問題,當頭一棒,便先提出政治哲學上義利之辨的中心思想。他也明知道梁惠王不一定能接受,但是他還是存著梁惠王也許能接受的希望。此所謂「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是乃聖人之用心也。再說,無論是謀國謀身,「仁義之道」的確是真正大利。只是人們都只貪圖眼前的急功近利,而不顧及長遠的巨利。所以都變成心知其為然,而行有所不能也,如此而已。
其次要研究的是,根據司馬遷的《史記》等史料的記載,當時孟子是先到齊國而後才到魏(梁)國的。《孟子》這部書,不問它是孟子自己寫的,還是他門下弟子們記錄了他的話而編成的,為什麼發生在後的事情,卻偏放在最前面呢?因為孟子的思想學說中,義利之辨是最重要的要點之一。
孟子與梁惠王各言其利,在梁惠王的一面來說,根據前面所說的魏國的歷史背景,所處的地理形勢,西有強秦,東有剛打敗了他的齊國,南有強大的楚國,北接的韓、趙,雖然同是自晉分出,獨立的同源邦國,但亦各有懷抱。在客觀形勢中,又恰逢弱肉強食的時代,他自然希望自己的邦國強大起來,甚至於最好成就霸業。假使你我是當時的梁惠王,大概也同樣會有這種想法。所以他一見到孟子時,不談仁義,開口就問:「亦將有以利吾國乎?」這句話,又怎能指責他是錯的?這實在是人情之常。
這也是我們讀書要注意的地方。讀任何書,先要絕對的客觀,然後再設身處地的,作主觀的研究分析。譬如對於梁惠王一見到孟子,就問孟子對於魏國有什麼有利的貢獻,經過前面一番較為客觀的分析,就不會主觀地認為他完全不對了。可惜以前大多數的讀書人,多半不作這樣絕對客觀的分析,乃至於把自己一生都在誤解仁義中埋沒了。
孟子答覆梁惠王說,你梁惠王何必談利呢?你只要行仁義就好了。這是中國文化千古以來,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義利之辨的最大關鍵。而在後世的讀書人,大多看到利字,就望望然聯想到「對我生財」的錢財之利這一方面去了;站在國家的立場來說,也很可能誤認為只是經濟財政之利。至於義,則多半認為和現實相對的教條。因此便把仁義之「利」錯解了,而且把仁義的道理,也變成狹義的仁義觀念了。如此一來,立身處世之間,要如何去利就義,就實在很難辦了。
舉一個實例來說,我們假使在路上看到一些錢,這是利,我要不要把這些錢拾起來呢?這就發生了義利之辨的問題了。以我們傳統文化來說,這些錢原非我之所有,如果拾起來據為己有,就是不義之財,是違背了義的道德,是不應該的。在利的一方面看,自己的私心裡認為,路上的這些錢,乃是無主之財,我不拾起來,他人也會拾去,據為己有,也沒有多大關係。但是到底該不該拾為己有?儒家對這種問題,在個人人格的養成上就非常重視了,由此便形成了中國特有的、非常嚴謹的個人的道德觀念。
但是,由於這種義利之辨的觀念根深蒂固,後世讀《孟子》的人,大致統統用這個觀念來讀《孟子》,解釋《孟子》,於是就發生了兩種錯誤。第一是誤解了梁惠王問話中的利,只是狹義的利益。第二是只從古代精簡的文字上解釋,而誤解了孟子的答話,以為他只講仁義而不講利益,把「利」與「義」絕對地對立起來了。其實並不如此,依照原文用現代江浙一帶的方言來讀,就可從語氣中瞭解到他的涵義,知道孟子並不是不講利,而是告訴梁惠王,縱使富國強兵,還都是小利而已;如從仁義著手去做,才是根本上的大吉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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