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警官講述
◆同性戀問題、為何不能有同性戀?
現在同性戀的問題很多,實在是很無知。而且同性戀者往往不知其害,因為沒有人講,政治人物也不願意提出來(怕失掉選票);而教育單位卻認為是尊重人權—同性戀竟然跟人權有關?實則,同性戀者要是真懂道理,就會趨吉避凶,其後遺症實在不敢想像,對自己絕對有大害。同性戀所產生的愛滋病(AIDS),就是最好的證明。這對身體是嚴重的殘害,會加速死亡,也可說是不治之症,二十一世紀的黑死病。
我用古代的觀念來跟各位報告,古人說話不會騙人,且其道理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現代的醫生也不贊成此種行為,認為會傳染疾病。
★不能有同性戀的道理有六種:
第一、因為這種行為實在是淫穢不堪,傷身敗德、有損顏面,會喪失恭敬心與羞恥心。
第二、有的已婚男子拋棄髮妻,卻去寵愛少年,違背天地陰陽自然之理,導致好惡有所偏差。
第三、這類人的行為輕佻,而且又不檢點,甚至還會偷香竊玉,染污家中女子。
第四、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對於同性戀的污穢行為,會生瞋恨心,所以降下很重的懲罰。正常宗教都是反對同性戀,因為宗教都有禮佛、尊神、敬天的觀念。這是正確的思想、信仰,不能說是迷信,一般人跟著感覺走,那才是迷信;因為感覺是非理性的行為,它會衝動,會感情用事,會意氣用事,會封閉自己的理性。
第五、以前的法律很嚴格,王法明文嚴禁同性戀的不正常性行為。而且姦近於殺,容易觸動殺機,喪失寶貴生命。現在常有同性戀者因爭風吃醋所引發的殺人案件,往往殺了幾十刀以上,非常恐怖。
第六、若非為了傳宗接代而妄自洩精,這種愚蠢的行為,會加速戕害身體和生命。
以上六點是古代聖賢對同性戀的看法。
現代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說法。其實聖人都是無私的,絕不會以自己的立場,來考慮自己的利益;他會站在眾生的立場,去維護眾生的利益。這是聖賢人的心態。凡是讀過書的人都是知識份子,多讀古書會有很大的啟發作用,會有覺醒的感受。有這方面行為的人,希望能參考這個說法,只有百利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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