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十二、賣牛被騙,詐者果報
有一天,公藝受到楊姓孀婦母子所託,代其到趕集市場賣牛,價值八千五百文,買主江某現交錢五千文,不足的三千五百文,約好下一次市集時還清。不料屆時江某卻避不見面,意圖騙錢。公藝等到晚上才回家,自己就先將錢如數交給楊姓母子。
經過一個多月,聽說江某病死。在當年的中秋夜,公藝在靜坐賞月時,忽然看到江某前來,口說要還不足的牛價。
公藝一時大驚說:「聽說你已經死了,沒想到是誤傳。」
江某沒有回答,竟自(居然;竟然)往牛欄處走去,公藝不了解其中的含意,於是點燈到牛欄去探視一下,看到母牛剛生一頭小牛。
公藝驚訝的說:「欠債變牛還錢,真是一點也不假。」
後來將牛賣了三千五百文,抵前不足之數。這是公藝被騙的明證,於是就將此事告知大家,使人不敢貪取不義之財,人人能安分守己,詐騙的手段沒人敢用,社會秩序因而安寧。
這是張公藝「賣牛被騙,詐者果報」,為第十二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寡婦孤兒最可憐,賠錢不怨未伸冤;
三千五百事猶小,可笑變牛難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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