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朋友根本無法體會我現在的心情,無法體會我苦苦等了一年多後,終於得償所願的心情。在這期間,和我同時結婚的朋友懷孕了,生產了;比我結婚晚的朋友懷孕有了孩子,包括我老婆的朋友,都紛紛的有了自己的孩子。
一直以來,當別人問的時候,我只能裝作坦然的說不想要,找各種理、說辭,什麼先享受單身世界啦,什麼不會養孩子,還有後來就干脆說不想要羊年的寶寶,可是這羊年都快過去了,始終是杳無音訊。這期間,我和老婆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外界的說詞。
真是太心酸,太無奈!可能很多朋友無法理解,但是我們這是鄉下,前幾天和朋友吃飯,朋友說,咱們這兒,有人結婚半年沒懷孕,就能傳出去某某地方看病的話,並且有多個版本。我們這裡就這樣,還好我和老婆住在縣城裡面。
我感覺真的對不起老婆,因為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我的原因,在結婚後的幾個月,由於老婆沒有懷孕,就做了檢查,其實我當時已經有知覺,這麼些年做的淫孽要顯現了。果不其然,老婆沒有任何問題,我的精子存活率非常非常低,根本就不達標,後來檢查發現精索靜脈曲張,這對我來說雖然有著心理准備但還是如晴天霹雳一般。但同時,也讓我痛定思痛,發著更大的決心去戒色!戒色!
因為我接觸戒色時間比較長了,一直戒的斷斷續續。我當時就是有了從未有的決心,醫生開了一個月的藥,吃完後沒什麼用。就索性不去醫院了,因為我知道我這是什麼原因。我把煙戒掉了,我每天都做恢復運動。
我開始養成習慣每天必看戒色文章,必總結感受,然後回答戒友問題,每天按這三步去做。我當時做的筆記帖子還在,人氣不太高,可能對我不太眼熟。筆記裡面記錄了每天的戒色感受,大概有一百二十多天連續的記錄。說實話中間破過,意淫過,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兩次,比以前極大的減少了。後來晚上沒時間,就斷了。但如果有條件還是每天去回答問題。
現在我懷著感恩的心,感恩這裡每一個人,感恩我的父母,我的老婆,親人和朋友。感恩地藏王菩薩的加持,感恩觀世音菩薩,感恩本師釋迦牟尼佛,感恩阿彌陀佛,以及十方諸佛菩薩。弟子現在每天有條件的情況下,為我未出生的孩子讀《地藏經》一部,直到平安降生。也以此功德回向給我和老婆的爸爸媽媽們,希望他們平安健康,以及回向法界眾生,離苦得樂。
希望各位戒友,能夠戒有所得。在此,弟子發願在此生中永生幫助別人戒邪淫。
再補充一句,我感覺不吃辣椒應該幫了我很大忙。可能大家往往忽略這個事情,也是因為可能徹底戒辣有點難,但是確實作用很大。從裡到外,我都感受到了戒辣給我幫的忙。前列腺炎,還有精索恢復,最後皮膚改善,臉上皮膚賊好現在。
告訴大家一聲:行善積德,養自己的福報,福未至,禍已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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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戒色六法
六步戒色修身法(簡稱戒色6法),是“明空”等戒色論壇部落眾多義工在戒色修身實踐中總結提煉出的一套戒色修身體系。該體系涵蓋戒色、養生、修身各方面,聞、思、修融合為一體,具有實用性強、系統性高、效果顯著的特點。如能照此六法進行每日實修,不但能戒除惡習,而且能夠重建生命體系,提升人生境界,獲得健康幸福美滿的人生。
01、早起,健身:
晚上22點前睡覺,右側臥,早上5點起床。進行快步走、慢跑等運動鍛煉。灑掃庭除,打掃衛生,做到干淨整潔舒適。
晚上22點到凌晨4點之間是最佳睡眠時間,早睡有利於恢復體力,右側臥可以減少惡夢和遺精。早起可以防止遺精,運動鍛煉有助於生發陽氣。注意體虛者不可運動過量,大汗傷陽。應根據自己體質情況決定運動量,最好循序漸進,從快步走開始做起,過渡到慢跑。灑掃庭除,清潔環境,保持好心情,使心清淨。
02、誦經,持咒:
每日讀誦《四種清淨明誨》至少1遍,《楞嚴咒》1遍以上。《四種清淨明誨》出自《楞嚴經》,這段經文不但有非常強大的加持力,也是修行上的“照妖鏡”,行者可以通過讀誦、背誦,隨文入觀,反省自己的貪嗔癡慢,可以了知自己的修行是在正途上還是走入邪道,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楞嚴咒》是唐密3大神咒之一,威力無比。平時可以散念《楞嚴咒》咒心。
03、讀書,明理:
每天至少學習一篇戒色文章,並做好學習筆記。打坐禅修,用NAC的方法觀想邪淫危害。
學習戒色文章提高覺悟,寫學習筆記是對知識點進行思維消化,禅修觀想是實修,把聞思修結合一體,效果顯著。
04、素食,養生:
合理素食,晚飯少吃。
素食有助於保持內心清淨,降低欲望,減少遺精。晚飯少吃有助於睡眠,也可減少遺精。
05、修不淨觀:
每天禅修——作不淨觀。不淨觀的方法可以學習《法藏法師不淨觀講記》、《入菩薩行論》、《淨心法要》中相關內容。日程生活中,看到漂亮異性,也可以隨時觀想不淨觀。
不淨觀是對治邪淫習氣的利器和猛藥,通過不淨觀的禅修,能看破人體不淨真相,破除淫欲心,誰修誰知道。
06、行善,反省:
做到對眾生心懷感恩,孝敬父母,日行一善,每天反省不足,寫戒色修行日記,總結一天的得失與不足之處,並不斷改正。
行善可增加正能量,增加陽氣,培植福報。反省有助於改過,促進行善,修正不足,不斷進步。
http://big5.xuefo.net/nr/article56/564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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