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陸女士,述說自己一直以來過的很不順:
一是:有一次走街上被騙走3萬元;
二是:自己開鐵廠,把材料給人送去以後,買家就不給貨款,最後廠子倒閉了;
三是:女兒患腦瘤,手術後眼睛還不好;
四是:自己也離婚了,覺得生活很痛苦。
秦老師問她在上班的時候,是不是拿單位的電機、電線,維修工具等去賣。有沒有這回事?
陸女士說「有」!那個時候在單位,幾個人合起來把單位的舊電機拉出去賣錢,維修工具都是成套的拿出去,不僅自己用,還拉出去賣。
秦老師說:「就是這些偷盜公家財產變賣的行為,導致了生活中的坎坷不斷,一直破財。因為拿公家的一分錢,既是欠所有職工每人一份的,背得動嗎?世人不懂這個道理吶,認為拿公家的沒事,其實事大了。如果想改變自己糟糕的現狀,唯有斷惡修善,估算一下自己給單位造成的損失價值多少,多出這些數額,把這些錢拿出來,做公益、印善書、捐助貧苦眾生等,多積累福報,慢慢的也就會好了!」
秦老師接著說:「離婚是沒有看到對方的優點,太苛責對方,缺乏忍讓和包容心,多看對方好處,多感恩也就不會離婚了。好好學習《女德》《女誡》 《女兒經》,如果做好女人的本分,吃苦耐勞、無私奉獻、不抱怨,嫁給誰都會幸福的!去做吧。」
《太上感應篇》中把這個拿一個還一萬的因果規律講的十分清楚:「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所以不要以為暫時得了便宜,到最後還是要連本帶利還回去的,請大家牢記!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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