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50歲,由於經濟糾紛來諮詢秦老師因果,原因是幾年前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要離婚,為了多分財產,請他幫忙寫個假的三萬元的借條,由於是太好的朋友,他當即就答應,於是寫了一張假的借條給了對方,若干年後,他的這位朋友居然拿著這張假的借條來追債了!他很憤怒,非常的不能理解。
秦老師勸告他:對方賴你,你還是歡喜的給吧,不給也是後患無窮,因為是你白紙黑字寫的字據,打官司是必輸無疑。討債還債不債不來,這也是無始劫來的孽緣吧,我勸你還是認賬吧,還了就了了。當事人說,好吧!
但是當事人回到家中,家裡人七嘴八舌的不樂意了,認定既然是幫過他了(其實這個助人為惡的忙該幫嗎?),不感恩也就罷了,居然還反咬一口,訛詐3萬塊,說啥也不能給!家人一攛掇,當事人就忘記了秦老師的話,就不理會那朋友無理的訴求。數日後收到法院的傳票,對方把他告上了法庭,還把他逮了去,關了看守所。於是家人著急了,托關係花錢把人弄了出來,事情就是這麼步步緊逼,剛花錢托關係把人弄出來,消停了幾日,由於置氣就是不按法院判決執行,對方又把他告上了法院,於是二進宮。
又一番折騰(花錢託人找關係),最後一看這麼折騰實在是折騰不起了,照著法院判決的還了錢,一算賬,心疼了。原來由於本身就是冤案,他的家人及親屬很是氣憤難平,小孩舅帶著人,把對方暴揍了一頓,只是醫藥費一項就花了5萬多塊。加上兩次托關係花錢找人擺平,前後一共花了24萬之多,就是為了爭這一口氣。
秦老師說世人迷就迷在不信因果上,對方之所以賴你,吃定你,還不說你好的,一定有因果,只是一般人會難以接受。但是,學過傳統文化的人明白,越是這個時候,越要有一個好的心態,「做償債想」!你就當是以前欠他的,若不相欠,怎能相見?!樂和的還了,事就了了,就當是花錢認識個人,買個教訓!
可能世人以為這是「阿Q精神」,是「自欺欺人」……可是遇到像這樣的事情,「認賬」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法院只講證據,輸官司是必然的,不服又憤,只能把自己也拖進去,再來個著急上火,把自己氣出個啥病癱床上?或是再鬧出個人命官司才罷休?
冤冤相報何時了,早了早好啊!
有道是:個人因果個人了,了了因果才能好啊!
另外,就本案來說,人千萬不要助人為非,即使朋友再好,做惡怎能助他呢?俗話說得好「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若真是良師益友,只會勸和,又怎能沾上這樣的是非事呢?助人為非,只會破壞自身能量風水,自身風水破壞遇到是非事,疾病,不順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作為真正的良師益友,一定要明辨是非善惡。遇到逆緣千萬別爭理,這世間就沒有「理」,更沒有白吃,白拿,白用的東西,只有「因果」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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