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8, 2024

《百病尋源記第一部》強要婆家彩禮,要出來的災禍

在我們國家的很多地方,結婚要彩禮是一個很平常的現象,很多姑娘也認為是心安理得、理所當然。可是我們見到很多的疾病就是要彩禮要出來的。可能有人會問,彩禮也不應該要嗎?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女結婚,應該是喜事兒,喜事就要大家開開心心的,作為男方的父母看到自己兒子結婚了,老人希望小兩口過的好,自覺自願、高高興興出一些錢來資助一下他們,讓他們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女方以要彩禮為先決條件,不顧男方家庭情況和承受能力,獅子大張口,索要過高的彩禮,讓婆家百般愁苦,甚至四處舉債來娶這個媳婦,這就有虧孝道,會給這對夫妻以後生活埋下了痛苦的種子。

【案例一】

山東省某市一位中年婦女,請秦老師幫孩子查查孩子雙腿不能行走是何原因。秦老師查過之後,問女孩媽:「你女兒多大了?」回答:「21歲。」「腿多少年不能走了?」女孩媽回答:「10年。」秦老師又問:「你和婆婆為了錢生氣幾次?」女孩媽回答:「婆婆本來沒錢,死好幾年了。」秦老師:「老人沒過世之前有沒有因為錢和婆婆生氣?是怎麼生氣的?你孩子腿上是錢壓的,你不說她好不了。」女孩姥姥過來說:「是為錢生過氣,是彩禮錢。我們要六千,她婆婆非只給兩千,當時她婆婆兩手攤開,嘴裡說我真的沒錢,反復說我真沒有錢。」

可這兒媳卻並不諒解婆婆的苦處,如今想要的錢和已經要來的錢,都在女兒頭上和腿上壓著。如此行為不但逼得婆婆走投無路,還禍及孩子受極大苦。法律無法觸及的事情,自然有因果報應來懲罰。

【案例二】

2014年五月份,在滄州開元寺,遇到一個剛27歲,結婚3年的年輕媳婦,雙側股骨頭壞死,走路都很困難。秦老師問她:「你啥時得的這病?」回答:「結婚後得的。」老師又問:「你的血裡都是錢啊,你想要誰的錢?你能說出來,好好懺悔,你的病才能好。」回答:「我想要婆家的錢。」這個媳婦,還沒過門,就向婆家要彩禮,不考慮婆家的經濟條件,總覺得婆家給的少,過了門也總以各種藉口向婆家要錢,滿腦子想的都是怎麼從婆家搜刮更多的錢,所以秦老師看到她的血液裡都是錢。

人的心壞了,血就壞了!

秦老師在河南見到幾個女人,有得子宮肌瘤的、得乳腺病的,還有孩子得腦癱的,得自閉症,得白血病的,病因都是因為結婚時找婆家要彩禮。

這些案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搜刮爹媽萬不該,是大不孝,會引發萬般不順!兒女應明白事理,應該知道父母把自己從襁褓中的小嬰兒,養大成人,已經是恩情難報,今天自己已經長大,成家立業是自己的事,不要有非份之想,不要強父母之難,更不能心生怨恨。要知道,父母之恩甚大甚深,兒女無​​論如何都難報父母恩,怎麼能反生怨恨?那不是違背天理了嘛!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行。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各位看客切莫以為是這是虛構的故事,做事失德,必有災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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