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認為,拿人家的東西不給錢是偷,那別人不要的東西我再撿來用行不行?也不行!下面給大家講兩個案例。
案例一:
2012年12月份,秦老師在徐州豐縣講課,一位退休的女教師來到秦老師面前,說自己小腿突然疼痛,一會兒的功夫連走路都困難了。而就在一日前這位老師還在做義工,沒見任何異樣。
秦老師問道:「你家的幾根短鋼筋從哪裡來的?」「什麼?家裡……沒有鋼筋啊!」這位老師有點想不起來。秦老師接著說:「那還是你年輕的時候,路過人家一處蓋房子的工地,有幾根截下來的短鋼筋擱在那裡,你見沒人,就給拾走了。是不是有這麼一回事?」「哦……我想起來了!是從一個地方撿過鋼筋,我當時見亂七八糟扔在那,還以為他不要了呢!就撿了回來,想著可以賣破爛。這幾根鋼筋直到現在還在家裡牆根那扔著呢,我都沒用。哎這就跑腿上了!」
這些鋼筋是工地上用的,人家還在繼續施工呢,那些鋼筋怎麼說也是人家的,這和拿別人東西不給錢一樣啊!想起往事的女教師一臉後悔,忙忍痛跪在聖賢像前磕頭認錯。「以後再也不貪人便宜!」女教師如是說。真心懺悔錯誤,幾個頭磕完,再站起來時,腿已經不疼了。
案例二:
2014年5月,秦老師在滄州開元寺講課,遇到一位60多歲的大娘,腰疼腿疼,醫院也是查不出問題了。
秦老師就問她:「你是不是喜歡在馬路上撿礦泉水瓶呀?見到一些廢紙啊,瓶瓶罐罐啊,那你得把它撿起來,有沒有這回事兒?」
這個大娘點頭承認:「我退休了,閒的沒事幹,在馬路上看見一些瓶子、罐子的呀,就撿起來,我把它攢起來,然後幾分錢一個賣給廢品回收的。」
「你現在這個腰腿疼就是這些瓶瓶罐罐,都在你的腰上腿上纏著呢!」
這個大娘特別不理解:「我也沒偷,我也沒搶,我就是在馬路上撿這些沒人要的東西,然後我把它賣錢,難道這也做錯了嗎?」
秦老師:「你有退休工資嗎?」
大娘:「我有退休金。」
秦老師:「你說退休金夠你一個月吃飯嗎?」
大娘:「夠啊,現在退休金都用不了。」
秦老師就告訴她,「國家發給你退休金已經足夠你吃飯了,那些瓶瓶罐罐啊,礦泉水瓶子呀,你就不應該撿了。為什麼呢?因為有一些人,就是那些拾荒的人,他們生活特別苦,也沒有什麼經濟來源,他們就靠在馬路上撿一些瓶瓶罐罐,賣點錢能有口飯吃,你就不要再跟他們搶飯吃了。你把這些瓶瓶罐罐的都撿走了,他們吃什麼?做人要給別人留一條活路啊!你以後不再撿這些東西,再把你賣廢品的那些錢捐出去,你的腰疼腿疼就好了!」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什麼呢?就是要給別人留條生路,給別人留生路就是給自己留生路。做事要考慮別人的感受,那些貧苦的人,不要把他們僅有的這一點點的生活來源都掐死了啊。
在這裡也建議大家,家裡那些沒用的東西,能送給別人用的,就讓大家去用。對那些生活困難的人,能幫一把就幫一把,讓他們也能有一口飯吃。
我們現在的人,大多數生活條件都不錯,真沒有必要再計較這幾分幾厘。樂善好施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人如果常常心懷樂善之心,不僅有益於人,也給自己積了福,同時還消了災。如果過於計較,貪圖蒼頭小利,卻也是貪心的表現,會給自己招來疾病,痛苦不已。慎之、慎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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