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繼續講持戒。
【復次,曼殊室利,若諸有情,雖於如來受諸學處,而破尸羅。有雖不破尸羅,而破軌則。有於尸羅軌則,雖得不壞,然毀正見。有雖不毀正見,而棄多聞,於佛所說契經深義,不能解了。】
佛說:再其次,文殊菩薩啊!有些眾生雖然在佛那兒受教求學,包括出家、在家的,換句話說,有些眾生跟佛學習,而且是真正學佛,接受佛的一切教法。諸學處包括經教、教理、大小乘、顯密教、戒律等。經律論三藏皆通的學佛者,而「破尸羅」,即破了戒,「尸羅」就是戒。
破戒比犯戒嚴重,犯戒是自己行為錯誤,違反了戒。破戒則是身口意所行所為,在有意無意間破壞了戒律,乃至毀謗戒律。以世間法來譬喻,好比百姓犯了法,可判刑三年、十年,嚴重的判無期徒刑。如果是法官犯法,那就嚴重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破尸羅就是知戒犯戒,非常嚴重。
很多人包括我在內,口口聲聲說自己守戒,或以戒律標榜自己,嚴格講起來,處處犯戒,因為菩薩戒第一條就是不能「自讚毀他」。自己認為是以戒為標榜,以禪宗為標榜,或以淨土為標榜,其他都不好,早已犯了根本戒,根本尸羅已經犯了。
佛教有一句通俗的話,「若要佛法興,唯有僧讚僧」,出家人必須彼此讚嘆,彼此恭維,彼此講好話,佛法才會興盛。結果今天的佛教卻是「唯有僧毀僧」,問題相當嚴重。再不然,還沒聽過「我」的教理,就看不起他,尤其是標榜某一宗、某一派的人,這種過錯犯得最嚴重。以我的眼光看,我是個凡夫,以可憐眼看天下可憐人,世界處處都可憐,看到學佛的人都在可憐的破戒中,很嚴重,很可悲。
佛又說,有些學佛(要受教義的,沒有受教義不算數)的人雖然沒有破戒,但是卻破壞了團體的規矩。譬如各寺廟因環境不同,有其特定的規約、原則,有些自認了不起的人,不願遵守這些原則,就叫破軌則。破壞共修團體生活軌則,所犯的罪業更大,所以我們這裡寧可罵你,把你趕出去,不希望你再造這個業。那是慈悲啊!共修道場所訂的規則就是戒律。有些人不但不守尸羅,還要破壞規矩,佛法的真正教育就是叫人作個規規矩矩的人。你到一個團體,到一個環境,不能守規矩,可見你做人不守規矩,吊兒浪當的不在軌道上走,那還有什麼用?在人中已經不算一個份了。
佛進一步又說,「有於尸羅軌則雖得不壞,然毀正見」,一層比一層嚴格,不是一層一層罪輕,軌則比尸羅嚴重,正見又比軌則嚴重。有些人學佛不犯戒,也沒有破壞規矩,但他心裡的眼睛已經瞎了,沒有正見,對於什麼是真正的佛法?什麼是真正的修持?看不清楚,那是因為缺乏智慧,沒有頭腦。沒有正見即是佛法的瞎子,縱然在修持也是盲修瞎煉。
我常常看到許多人佛法講的頭頭是道,自己認為比任何人都聰明、都高明,講出來的話好聽得很,實際上,一點都不是佛法,行的全是魔道,甚至是地獄道,為什麼?就是因為沒有正見。所以正知正見是學佛最為重要的,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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