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姦近殺,洵矣。然日近殺,尚是緩辭。予則以為姦則未有不殺者,其夫知覺則殺,同姦嫉妒則殺,因姦致死,則王法殺之。幸而漏網,則冤鬼殺之。色癆沉痼(1),虛症百般,盧扁(2)難醫,則司命又殺之。夫人以有為之身,置之必殺之地,豈不愚哉。
(1)沉痼:ㄔㄣˊ ㄍㄨˋ:歷時較久,頑固難治的病。
(2)盧扁:即古代名醫扁鵲。因家於盧國,故又稱「盧扁」。
【譯文】
發生姦情,就離殺身之禍不遠了。然而,說不遠,還是客氣的說法。我認為有了姦情沒有不被殺害的。她的丈夫知道之後會殺,有姦情的人嫉妒也會殺,因為姦情而導致死人的,法律會誅殺。僥倖漏網的,冤鬼會殺他。因為貪色而導致疾病的,會有各種虛脫之症狀,名醫也難醫治,主宰其壽算之神也會殺他。一個人用可以有所作為的身體,卻陷入這樣必遭殺害的境地,這不是愚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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