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 2023

《印光大師節欲保身法語》復常逢春居士書二(節錄)

  慧佐之死,乃其父母祖母所致。其家生此聰穎之子,不告以保身寡欲之道,乃早為娶妻。又不說節欲之益,縱欲之禍。彼二青年只知求樂,不知速死。及已經得病,尚不令其妻歸寧。以致年餘大病,以至於死。將死見其妻,尚動念,故咬指以伏欲心耳。天下此種事多極,姑述二事。

一弟子家貧,其父早死,學生意,資質淳厚,十五六即娶妻,人已受傷。先在綢緞店司帳,其友人令住普陀法雨寺,養數月,已強健。其母與介紹人吵鬧,恐其出家,挽彼店中老闆及彼岳父,來叫回。光與來人說,回去則可,當令其妻常住娘家,非大復原,不可相見。

此種人通最不知事務者,通不依光說,仍在店中司帳。光往上海至其店中,(店老闆亦係善人,素相識。)見其面色光潤,知尚能撙節。後光回山至寧,見面色大變,問汝回去過,言到家只住四天。已與未回去之相,天淵懸殊,後竟死亡。此子文字尚通順,若非其母硬作主宰,當不至早夭。

又一皈依弟子之子,其岳父亦皈依,其人頗聰明,英文很好,以不知節欲,得病要往杭州西湖,云我一到西湖,病當好一半。其父母不知是不敢見妻,不許去。又要去醫院,因送醫院,尚令妻常去看,竟死於醫院。其岳父與光說,光說汝等是痴人,以致彼欲不死,而必令其死。惜彼不明說不敢見妻,見即動念失精。慧佐至死,見妻咬指,汝認做厭,尚非真情,乃制欲念耳。

至於死時得大家助念之力,自己向有信心,故致死後相變光潤。乃知佛力、法力、眾生心力,均不可思議。眾生心力,不承佛力法力不得發現。由承佛力法力得以發現,故有此現相也。

後世子弟愈聰明,則欲心愈重,情竇未開,不可告。情竇已開,不為說保身寡欲之道,或致手淫邪淫,及已娶忘身徇欲,均所難免。男子則父與師當為說。女子則母當為說。使慧佐之妻知此義,何至一病近年而死。古者國家尚以令人節欲為令。今則病將死,尚不令其分隔。此所以冤枉死亡之青年,不知其數。而一歸於命,命豈令彼貪色無厭乎。慧佐之死係冤枉。(若其父母早為訓誨,深知利害,斷不至死,故曰冤枉。)

慧佐之生西,乃是僥倖。若無人助念,則由淫欲而死,縱不墮三惡道,難免不墮女身及娼妓身耳。由大家助念,承佛慈力,得此結果。此子之事不必發表。如欲發表,須依光說保身節欲之意,合而言之。(不必全依文,但依其意。)則於為父母者及諸青年有所感發,亦顯佛力法力眾生心力三皆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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