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在家裡,父母、伯叔、長輩都給子弟做榜樣,那是教育。兒童每天張大眼睛看大人,大人說話,大人做事,天天在看就在模仿、學習。現在麻煩了,不少的家庭,父母都有職業,早晨一早就上班,晚上很晚才回來,兒女甚至於一個星期難得見到父母一、兩次。什麼人帶他?家裡傭人,他所看的是傭人的言語舉止,他就學他,跟父母的親情當然就生疏了。
一個做母親的人,從事於職業,現在說職業婦女,在外面能賺到多少?你有沒有想到,你付出的是什麼代價?下一代沒有了。什麼時候你才覺悟?到老的時候才曉得,到老的時候怪兒女不孝,兒女不照顧自己,老的時候孤苦伶仃,你才嘗受到果報;果報還不止於此,佛家講你嘗受到的是花報,還有果報。《三字經》上講「養不教,父之過」。父母能在小孩三、四歲不離開兒女,這個兒女確實跟一般兒童不一樣。
我在昆士蘭遇到一位在銀行做事情的一個職員,我們問她在銀行工作多少年?她說很久了,從結婚生小孩之後,她就把工作辭掉照顧小孩。一直照顧到十歲,小孩上學也能自己照顧自己了,再回到銀行上班。我聽了之後很感動,現在很少知識婦女能懂得這樁事情。我們聽了歡喜讚歎,這個母親對得起兒女,負責任,很值得表揚。讓大家看到她這種行持,好好的想想,能夠辭掉工作十年,專心在家庭裡面為兒女服務,照顧他、教導他,她的兒女怎麼會不好?
(文摘--大方廣佛華嚴經(第六八五卷)2002/4/26香港佛陀教育協會 檔名:12-17-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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