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要小心,單獨跟男生出去,飲料不要離身。(除非很確定,對方為人正派值得信任)。昨天看慧律法師講經,也講到類似的事件。
男生學歷這麼高,卻一時被淫慾沖昏頭,犯下傻事,令人感嘆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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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男求愛不成竟下藥!迷昏正妹淫爪齊出,母一通電話救了她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張姓研究生愛慕女性友人小琳(化名)遭拒絕,竟趁約她喝下午茶時,拿摻了迷藥的熱可可讓她喝下,並在開車送小琳回家的途中,趁她藥性發作昏睡不醒,停車猥褻得逞,幸好小琳的母親因擔心女兒久未回家,打電話來關心,驚覺電話竟由張男接聽,發現女兒昏迷不醒後急忙報警。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考量張男已與小琳達成和解,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愛慕女性友人小琳,示愛不成後,於今年3月17日邀約小琳和陳姓男友人一起到神岡區某甜點店喝下午茶,趁沒人注意,在店外偷偷將成分不明的藥水倒入紙杯,再進店內向小琳說他有自備熱可可和紙杯,拿摻藥的熱可可給小琳和陳男喝下。
隨後張男開車送2人回家,小琳上車不久就因為藥效發作陷入昏睡,張男先送陳男回家,再把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內,將手伸進小琳衣褲中猥褻。
此時小琳的母親因女兒遲遲不回家,打電話給她,卻是張男接聽電話,母親得知小琳此刻昏睡不醒,馬上緊急報警、叫救護車到現場。
張男到案時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犯案時年僅22歲且仍在學,犯後一再表示後悔,且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審酌他碩士肄業、經濟小康等情狀,依以藥劑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17/2318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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