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我們佛門有一位廣化法師,很多人知道他,他跟我也是老朋友。他沒有出家之前是個軍人,管軍需的,軍需是管財物的,所以他用錢就很方便。他告訴我,他在軍中工作的時候,每天吃一隻雞,不曉得吃了多少隻。以後學佛出家,出家不錯,持戒很嚴,很難得的一個好法師,他出家早我兩年。這在台中的時候,他在教佛學院,漢學底子不錯,能寫文章,能作對聯。
他說有一天在洗澡的時候,浴室裡面看到滿浴室都是雞,到處亂飛,他就躲避,躲避的時候就跌倒,腿跌斷了,所以就成殘廢,以後用個柺杖,到最後用輪椅。他跟我講,這是我重罪輕報。這是因果報應,過去吃雞吃太多了。走的時候走得很不好,病重的時候他找我,他想把道場送給我。我去看他,他已經沒有辦法講話,坐在輪椅上流口水,非常可憐。我跟韓館長一同看他,看到他身邊這些弟子們,所以我就謝謝他,我沒有接受。
我們看這一段文章,一點都不錯,這些肉食擺在桌子上,冤業遊魂,明眼人一看怎麼敢下嚥?想想佛家「同體大悲」,看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普度眾生,救牠都來不及了,怎麼能夠殺害牠?怎麼能夠吃牠?所以只要我們念頭一轉就覺悟了,肉食這種習氣就不難斷除。殺害眾生這個動機也就能夠斷掉,恢復清淨心、平等心、慈悲心,那就是自求多福。不但不能殺害眾生,令眾生生煩惱,我們就已經有罪過了。
諺語常講「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為什麼不如意的事情這麼多?果報!我過去沒有好好的對待別人,今天遭受這種果報。如果我們能夠以善心、善意、善行對待一切人事物,我們一生就事事如意,一切時、一切處自然得到貴人相助。我們肯幫助別人,自然就得到別人幫助,業因果報絲毫不爽。我們敬別人,人家敬我們;我們能愛一切動物,天地鬼神也愛護我們;我們輕慢別人,別人一定輕慢我們。正是所謂自作自受,不是有什麼天神、鬼神來安排的,沒有,世出世間一切法就是一個因緣果報而已,佛法也不例外。
(擷自淨老太上感應篇講經1999,第96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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