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師幫友顧小孩竟拍裸照!3女童受害「最小才2歲」 驚動美國逮人下場出爐
雲林劉姓男子除了擔任國小代課老師,另在幼稚園教小朋友玩積木,2名友人誤信他對孩子很有愛心,2017年起分別託他照顧年幼女兒,不料劉男竟是變態,先後用手機拍下7歲女童及一對6歲、2歲姊妹花的下體照,其中2歲女童受害最嚴重,劉男2度趁她睡覺時,把自己的生殖器抵著她下體拍照,然後將照片上傳Google雲端硬碟。
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監控雲端發現後,通報我國刑事局偵辦,最高法院審酌劉男承諾共賠償108萬元與3女童家長達成和解,依加重乘機性交等罪判他8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36歲的劉男身兼多職,分別在2所國小當代課老師、輔導老師,另在一間幼稚園專門教小朋友玩積木,剩餘時間還斜槓房屋仲介,由於他的教職背景,多名朋友因此信任他,有時工作忙碌或因故無法接送、照顧小孩,就請劉男幫忙,萬萬想不到所託非人,讓年幼女兒落入狼口。
2017年12月,劉男一名友人因故必須在外過夜,拜託劉男接他的7歲女兒放學、帶回劉家住一晚,沒想到女童熟睡後,劉男把她褲口掀開露出下體,用手機拍下2張照片上傳雲端。
另名友人2020年8月因工作繁忙,將2歲、6歲女兒送到劉男家託他照顧,劉男趁6歲女童玩玩具時,脱她褲子用手機拍照,沒多久又說要看她吃飽了沒,將她上衣掀開拍胸部,劉男發現她渾然不覺自己被欺負,於是得寸進尺,在廁所假藉替她擦屁股,又拍她下體,一共拍了14張照片。
由於劉男表現得熱心助人,這名友人2020年11月某天早上上班前,單獨將2歲女兒送到劉男家請他照顧,劉男趁女童熟睡,把她外褲及尿布脫掉,然後用手指撐開,以生殖器抵住女童下體拍下4張照片;2021年2月,這名友人又請劉男照顧2歲女兒,他用同樣手法又拍了4張照片上傳雲端。
劉男以為他的罪證都藏在雲端,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在地球另一端、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監控查到劉男在Google雲端硬碟存放3名女童24張猥褻照,2021年2月16日通報我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方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到劉男住處搜索查扣手機、筆電及隨身碟,從中還原他刪除的一段影片,拍攝內容正是他性侵2歲女童的過程。
此案偵審時,劉男承認趁7歲女童睡覺時,拍攝下體,至於6歲女童,他辯稱:「我是在她玩玩具、上廁所時『乘機拍攝』,沒有違反她意願。」此外,他雖承認趁2歲女童睡覺時,撐開陰唇拍攝,但狡辯說:「沒有性交、插入,也沒有用生殖器抵住她陰道口。」
一審針對7歲、6歲女童部分,認定劉男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猥褻電子訊號2罪;至於2歲女童,劉男雖辯稱「沒有性交、插入」,意指自己沒有性侵,但照片、影片顯示他用陰莖抵住陰道口,法官認為只要以性器官或其他身體部位、器物進入大陰唇內側,就構成《刑法》所指的性交,並非一定要侵入陰道才構成性侵,因此認定劉男2度用下體接觸2歲女童陰道口,觸犯須加重刑度1/2的《刑法》對兒童乘機性交2罪,全部犯行合併判刑10年。
劉男上訴二審後,先賠償8萬元與7歲女童的家長達成和解,另承諾賠償6歲、2歲姐妹花的家長100萬元,並先給付32萬元也達成和解,二審酌劉男坦承部分犯行,尚有悔意,且已跟3女童家長和解,改判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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