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四三、正直受誣,謗者受報
公藝的近鄰有一座寺廟,所供奉的神明非常靈驗,每年的春秋二季的祈謝祭典,以及禱雨祈晴,有求必應,公藝都一律料理,絲毫都不馬虎。
其中有一位姓周的人,每到獻會的時期,懷疑公藝侵佔公款,於是私下糾集眾人宣鬧,想要奪取經理的權利。
公藝聽到這些話之後,就要將經理的工作交給他,當夜夢見神明告訴他說:「我們神明得以長期享受香果供拜,都是因你的光明正大,也是你的管理虔誠所致,如果他人想要奪取經理之位,實在是想要藉神明的名氣,暗中侵吞財產,囑咐你要忍耐堅持,神明一定會展現靈驗,你就自己觀看吧!」
公藝醒來之後,說:「神明沒有不靈驗的,因誠心感應就會顯靈,一點也不假啊!」
於是公藝和周某對質,在眾人面前向神明盟誓,伋然經理廟務,此時正是三月份,到了五月二十日,周某因過河被水淹死,其水是由廟所發出。
此時公藝對人說:「毀壞他人成功是斷然不可以的,誹謗他人是非的人,會招禍惹身。」
這是張公藝「正直受誣,謗者受報」,為第四十三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神合人心地,虛心聖有靈;
誹謗無他妙,報應使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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