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七十、排解受辱,惡者受報
有一天,公藝到外面巡視田地,在途中遇到一位少年,名叫吳先,年紀大約有二十多歲,手持利刃,向公藝問說:「先生你在田裡,有沒有看到趙申從這條路走過?」
公藝說:「經過有一段時間,可能已去很遠,追不到了。」公藝是看到這人手持利刃,臉帶兇氣,故意說已去很遠。
公藝就叫這位少年人稍休息一下,於是問他為何要如此的著急?
吳先說:「剛經過此地的人叫做趙申,是我的仇人。前幾年誣告我是竊盜,他去賄賂官員,把我屈打成招,被罰勞役一年,我的父親在家煩惱而死。當我被釋放回家,幸好母親和太太都還在。剛剛看到這個仇人,我就去準備利刃,要殺死他以洩我心中之恨。」
公藝問說:「你家中的糧食富足嗎?」
吳先答說:「我要做事才有飯吃。」
公藝說:「如果是這樣,你就不可報仇。」
吳先問說:「為何不可報仇?」
公藝說:「你想想看,如果將他殺死,難免要判死刑,你的母親和太太,不是要遭受更大的痛苦嗎?」
吳先聽了之後,哭著說:「這實在太為難了。」
公藝說:「我勸你不要理他,聽天由命,讓天地神明去處罰他。你回家認真做生意賺錢,誠心奉養母親,以勤儉興家。」
吳先說:「誣告我為竊盜,這口氣真是難以嚥下。」之後,就回家不再追趕。
趙申聽說前日吳先要殺他,被公藝勸解的消息,經過三天,親自來到公藝家中了解情形,正在談話當中,正好吳先也來到公藝家裡,一見趙申,就扭住亂打,還好兩人手中都沒有利器。
公藝力勸說:「在我家萬萬不可打架,請兩位坐下,有事好好相談,不要動武。俗語說:『兩虎相鬥,必有一失,萬事以和為貴。』」
公藝就叫趙申拿出二千文錢給吳先,當作和解的費用,從此雙方要和好,俗語說:「冤可解不可結。」
趙申也答應雙方和解的條件,但現在沒有錢,向公藝先借。公藝為了圓滿此事,就答應借給他。隨即準備二千文錢,並準備酒筵替雙方講和,錢也當面點交給吳先,酒席散後,各自離去。
不料趙申乃是一個不良之徒,回家後,反而誣告公藝和吳先設計坑他,辱罵不堪,所借的錢也不歸還。
公藝聞言,感嘆地說:「如此沒有良心,恐怕上天無法寬恕。」也就不去追討。
到了第二年的九月,趙申又是強詞奪理,和人發生爭吵,被人毆打致死,應了絕嗣的報應。
可見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所以為人要正直做事。遵守仁義道德,才是最好的方法。
這是張公藝「排解受辱,惡者受報」,為第七十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解人讎忿散,反受辱言多;
蒼天豈容逆,被殺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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