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二七、夢神指點,以明善惡
公藝有一位姓陳的近鄰,也是義認的親戚 。陳家的人都死亡了,只留一個兒子,名叫敬安,年紀很小,卻無人養育。公藝看在義戚的份上,就將他收留,在家中讀書,並將他的餘錢放賬,代為管理了幾年。
不料陳姓的家族中,有一個名叫陳阿泰的人不服氣,就在眾人面前和公藝算賬,公藝就將賬簿一一算明白,分毫不差。眾人斥責陳阿泰明為算賬,暗中卻想貪圖得利,眾人就勸公藝要照舊管理。
陳某含羞回家途中,遇到一個名叫黃貞一的巫師,問阿泰有何事?阿泰說張公藝私心很重屬實,我對他無可奈何?
貞一說:「這個月有向上天急報的日期,我可以將他的私情秉告上天。」
阿泰非常高興,就捏造事實,和貞一其同圖謀,並允許有了效驗,就給錢一萬文作為答謝。
公藝完全不知道此事,當天晚上夢見神明告訴說:「公藝你不知要受害嗎?」公藝答說:「不知道。」
神明說:「我乃是經功神,因陳阿泰特別請求告白給上天:說你管理陳敬安的錢財,有侵佔遺漏的事情。我已經查過你住地的土地公,說你為人公正無私,積德行仁,你趕快將管理陳敬安錢務的事,從頭到尾具狀說明清楚,對天祝告後焚化。我將奏明上天,賜你富貴,並處罰陳阿泰心地不良,報應一家人,以明示善惡分明,要謹記不可忘了!」
公藝醒來後,趕快具狀對天說明後焚化。經過不到一個月,陳阿泰一家人都感染溫疫,請求黃貞一延醫治療,沒想到連貞一也染上此病症,十天之內一共死了八個人。當地的人無不驚駭,但其他的人並沒有傳染,可見善惡分明,吉人自有天神保護,移凶化吉。
後人有詩贊歎說:
「作事循天乃算高,何須暗害瀆陰曹;
陰陽俱是同一理,正直還當發富豪。」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