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著
●利益為大家所共有
六和敬的「利合同均」可以從兩方面來說,一個是制度層面,另一個是倫理層面。從制度層面而言,在這個制度之下,一切東西屬於人員、團體所共有,例如一個經營成功的公司,應該讓員工成為公司裡的持股人,也就是股權所有人,所有的員工每年都可以分到股息或者是紅利,如此公司經營得愈好,員工拿到的錢愈多,將會帶動全公司的士氣。不過隨著每個人的職務、能力,以及對公司奉獻的差異性,得到的股份權利、持股就會有所不同,獲得的利益也不一樣,但這還是利和同均的有利共享。
又例如,中國古代社會裡的大家庭,常有五代、六代,甚至七代同堂,那麼大的一個家族裡,財產基本上是共有、共享的,媳婦、兒媳婦、孫媳婦都各有各的私房,各有各的權益,在他們自己的私房裡,還是可以享有自由;不過,其中也有一點點差別,父親、兒子的權勢會比較大,媳婦則小一點。中國社會的男女地位不平等由來已久,或許這是因為過去男人在外要交際應酬,所以用錢用得比較多,女人主內就用得少一點,就權利、利益來說,這樣的情況不能說是不均等。
再者,目前世界上可以分成共產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大陣營。在資本主義國家,資本愈多的人,享受得愈多;而在共產主義統治下,財產全部共有,表面上是完全平等。過去五十年來,兩派主義南轅北轍、水火不容,但是到了今天,這些觀念都在轉變當中,資本家的享受不再那麼奢侈,他們的財產雖然是個人所擁有,實際上是為社會大眾管理,並不是由他一個人獨自享受;共產主義方面,也逐漸出現資本主義的色彩,兩種主義漸漸地靠攏,有點找到交集了,這也證明佛教所講的「利和同均」能符合人類共同的價值。
利和同均並不是共產主義齊頭式的平等,也不像資本主義是完全私有制。在現代社會中,有抱負、有遠見的企業家,不應只是為了讓自己富有而賺錢,或是為了讓後代子孫衣食無憂而經營,大企業家們應該要有利和同均的理想和理念,才能夠把事業經營出大格局。
至於利和同均的另一意義則是屬於倫理、道德的。有些人的能力很強,相對地,他所能爭取到、得到的就一定很多,多到他自己一個人,甚至是一整個家族都用不完,因此他應該適當地處理財產,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捐給教會、非營利事業團體,或是投注在社會福利上,而這種把財富回饋於社會的做法,是另一層次的利和同均。這一種倫理層面的利和同均,可讓我們的社會更和諧美滿。
◆工作自在語
有抱負、有遠見的企業家,不應只是為了讓自己富有而賺錢,或是為了讓後代子孫衣食無憂而經營,大企業家們應該要有利和同均的理想和理念,才能夠把事業經營出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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