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30, 2018

方海權:講因果故事十九:貪不造福,即福不來


方海權:講因果故事十九:貪不造福,即福不來


發布:阿霞

有一個人叫蘇青,一生奔波勞苦而掙不到幾個錢,只得勉強過活。到了五十歲那年運氣來臨掙了十兩銀。此刻,他歡喜若狂,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不了多少錢,沒有想到這一年就掙了一般人幾倍的錢。他按奈不了內心的喜悅,到處為人宣說他的財運享通。

第二年。蘇青又掙了二十兩銀。他內心很歡喜,當然,依然到處宣說自己財通運通,但歡喜以經成為習慣,沒有第一年掙少一點而來得如臨甘露的喜悅。

第三年,蘇青又掙了二十兩銀。他再也歡喜不起來了,而且垂頭喪氣。到處訴說:才掙了這麼點錢,沒有發展,真是沒有財運真是沒用。至此,他已經忘記四年前的貧困潦倒,貪欲之心由然大增。

掙了那麼多錢財還說沒用,難道五十歲前的貧窮難過日子就有用嗎。其實已經很不錯了,就是他的內心此時以經充滿了貪欲而不知足,人生唯有滿足感,才會有幸福感。

很多人有疑問,為何他五十歲前貧困,而到後來卻能得財富。因果而論,他後來得錢財,說明他過去生布施財物。但是,布施財物時有時斷,以造成到財報也斷而時有。

蘇青第一年掙十兩銀而歡喜,到第三年掙多錢而煩惱。那是由於貪心的念頭使之生煩惱,而他在富有時卻貪貪欲入,而不去布施貧苦之人,以來增加自身的福報。也不知他此時得財報那是過去有造福的原因。生貪心是不能改變目前的情況的,過去造多少因,現在就會得多少果。貪心無益,再造福才是獲福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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