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7, 2018

真懂得因果,不敢占人便宜


黃柏霖:真懂得因果,不敢占人便宜


發布:心願  

  所以我們看了這段故事裡面,我們就引用淨空老法師的開示,老法師說,真懂得因果,不敢占人便宜。其實欺負別人、陷害別人,是因為他不懂得因果報應。如果真正懂得因果報應,不敢干這種事情,因為他是要報償的。把因果參透了才真正曉得,這個世界上沒有占便宜的人,沒有;也沒有吃虧的人,也沒有。為什麼?因為因果通三世,麻煩就在這個地方。欠命的要還命,欠債要還錢。所以你殺了他,你害了他,奪取他的財物。

  像這個我們舉的這個公案裡面,這個米信夫他害了他們兄弟,等於害了這兩個兄弟悔郁而死。奪取他們家的財產,他只用二十年,然後他賠出去的,是他們全家八口,全部死在監獄裡面。最後他感覺縣官跟知府大人,好像那兩兄弟投胎再來的,二十年後就長大了嘛,他就長大成人就是考中狀元了,就當縣官了,當知府大人了。因為你害了他,你奪他的財物,他念念不忘,他就跟著你,他一定要把它討回來才滿願。怎麼個討法?投胎到你家去做你的兒子,做你的孫子。你奪取他的財產,到最後他全部給你要回去了。你害了他的命,他也會害你的命,這是一報還一報。冤冤相報,生生世世沒完沒了,這是六道的真實情況,不能不知道。

  我們了解這個狀況,所以我們歡喜受報。所以你受報的時候你起歡喜心,不結惡緣,這樣才有辦法一筆勾消。如果是對方欠你的,對方欠你,不是你欠他的,但是你現在受這樣的一個侮辱也好,或者受這樣的一個損失也好。老法師告訴你,因為你要去西方,對方欠你的,你就不要要回來,你就算了,我跟你一筆勾消。如果你欠對方的,你要歡喜的還,也是可以一筆勾消。

  所以我們受人毀謗、受人羞辱、受人陷害,這個在《金剛經》裡面講是,講到這個經文是,「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這個人所造的罪業,是應該要墮到惡道去受報。但是現在被人家所輕賤,被人家瞧不起、看不起。印祖還再加說,這一世學佛、修行、行善、積功累德,還得了一身的病,還是不如意,還是身體生病,受到人家的侮辱、羞辱。那是你前一世造的罪業,應該墮到惡道去受報。因為這一世被人家所輕賤,因為這樣的不如意,因為這樣的疾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先世罪業就可以因為這樣而消滅掉。最後「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可以成就佛果了,就我們講可以往生極樂世界了。

  所以你受人家毀謗,受人家羞辱,受人家陷害,受人家障礙,我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老法師說,我們過去生中,一定是這樣對待他,因為事出必有因。今天又碰到了,他用這個方法對待你,這一報還一報,歡歡喜喜,這筆帳就了了。你不能說,我怨恨你,你不能有這個怨恨的心。你要想說,好,我沒有怨恨你,我不再想報復你,我們的帳到此結束。來生遇到了歡歡喜喜,這多好。所以不能夠記仇,記仇的時候,來生又要報復他,再一生又要被報復,雙方都痛苦,不如我現在忍受這個苦,一筆勾消,這個多自在。這是淨空老法師給我們開示,真正懂因果不敢占別人的便宜。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O四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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