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著
少一分爭奪,多一分和諧
人類的欲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私自利的貪求,這種貪求會讓人希望世界上所有的東西、所有的人,都歸自己所有。這種貪得無厭的心,如果不加以調整,很可能會發展到欲無止境、欲壑難填的地步,尤其是在求取的過程中遇到挫折時,很容易就轉變成瞋恨心,終究會自害害人。
另外一種欲求則是「爭取」,一般人認為爭取具有積極的意義,如果不爭,反而表示自己缺乏進取心。「爭取」和「爭奪」又不太一樣,爭奪又更進一步,是指透過競爭、搶奪、排擠,將有限的資源納為己用,或是把原來是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而不顧他人的利益。例如你我他三個人,都希望得到同一件物品,但是這件物品是不能分割的,最後可能演變成爭奪的局面。例如,聽演講時,最前排的位子有限,只有幾個人可以坐,如果每個人都非要坐這些位置不可,就會互相爭奪。
從某種角度來看,或許有人認為爭奪是一種鍛鍊。的確,爭奪可能把一個人鍛鍊成強悍的人,就如達爾文所認為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透過競爭來去蕪存菁。這種想法似乎不無道理,但未必正確,因為這會造成人與人之間互相殘殺和鬥爭,付出的代價未免太高。
有句話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意思是說,和別人較量時,自己一定要強過別人,但是「人比人氣死人」,所以這種氣是不需要爭的。而且佛是不會去爭香的,因為,還會有爭奪心,就表示尚未破除自我的執著,佛已經證得諸法皆空,又怎麼會去爭一炷香呢?
從佛教的觀點來看,熱衷於爭奪的人,會失去慈悲心與智慧,因為,自己想要的,別人可能也想要,當一個人一心只想打倒他人、爭奪成功,就必須使出不得已的手段;而每一次爭奪之後,通常都會接續著更多的爭奪,因為佔據之後,又怕被別人搶走,以至於患得患失、煩惱不已,爭奪便成了一件痛苦的事。
過去因為政治因素,有些人被迫要參與鬥爭,我問過這些曾經在鬥爭中勝利的人,鬥勝之後心情如何?他們回答,鬥勝當然很好,問題是,下一次可能就輪到自己被別人鬥,所以常常是在沒有安全感的恐懼中過日子,身心備受煎熬。
另外像武俠小說裡的英雄,爭霸、爭王到最後,還是非得退位不可,有時候甚至因為驕慢、輕忽,而被打得一敗塗地。所以,不必為了一時利益去爭一口氣,即使今天贏過別人,並不代表永遠都能立於不敗之地,更何況「長江後浪推前浪」,將來一定還會有年輕人來取代你的位置,爭到最後,還是得告老退休。
競爭雖然有它的道理在,但是爭奪的心總是讓人痛苦。如果能將爭奪的心轉為一種善的欲求,也就是「發願」──願自己能夠不和別人比較,少一點得失心,多做自利利他的事情。那麼,這樣的欲求就不會痛苦,而會經常處在與人和諧共存的喜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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